学校德育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法制副校长主抓,政教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确定德育目标,制定并实施德育计划,政教处职责是:
1、协助校长组织和督促班主任、任课教师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课堂常规》、《学生一日常规》。
2、根据学校的方针目标实施意见,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安排好每月的中心工作,并组织政教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具体实施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3、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指导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召开班主任会议,研究班主任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对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考评一次。
4、协助校长举办“家长学校”,帮助家长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
5、负责学校校风、校纪、学风、班风的检查评比工作,负责模范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
6、负责组织好班、校会活动、值周工作和每周一次的全校升国旗仪式。
7、深入课堂、校园,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纪律情况,帮助班主任处理班内问题,抓好后进生转化工作。
8、督促、检查班主任工作,组织好各班的课间操、眼保健操和课外活动。
9、抓好少先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