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评 估 操 作 办 法
为了保证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质量和评估工作的顺利
进行,现根据石语[2005]3号中“石家庄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评估标准”,结合创建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评估内容和总体要求
(一)评估内容: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全过程。
1.学校管理工作;
2.普及普通话工作;
3.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二)总体要求:实现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将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日常管理、纳入教育教学管理、纳入培养目标,渗透到德、智、体、美、劳等教育活动之中”,做到了“管理工作制度化、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
二、评估方法
(一)听汇报查材料看管理:学校一把手汇报创建语言文字规
范化示范校的总体情况。汇报材料要充分地、真实生动地再现“三纳入一渗透”的创建工作过程。
(二)阅资料查过程看建设:符合“石家庄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评估标准”。
(三)随机听查环境看过程:(1)随机听2-4节课;(2)随机了解师生校园用语;(3)查看宣传环境及校内和周边用字。
(四)座谈考核查落实看实效:(1)随机抽5-20名教师座谈、口试、笔试;(2)随机抽2-4个班的学生笔试;(3)随机抽10-40名学生口试。
三、评估程序
(一)听汇报:评估组全体、学校领导班子全体及工作人员参
加。
(二)座谈考核:①教师座谈、口试、笔试;②学生口试,2分钟/人;③④学生笔试。
(三)随机听课:按课表随机点听2-4节课。
(四)阅资料:1.①公文、公章、名片、简报、刊物等;②制度、措施、课表、教案、作业、试卷、活动资料等;2.③档案资料:管理、推广普通话;④档案资料:管理、推行规范汉字。
(五)查环境:校内外用字用语环境,宣传环境。
四、必要条件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认真落实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工作扎实无虚假,创建工作效果显著。
(二)师生认识高,用语用字规范意识强,自觉说普通话、用规范字。
(三)加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知识培训,有可行性规划、计划,有至少1名测试员,采取帮教、培训等措施,效果显著。
1.小学、幼儿园适龄任课教师(包括管理人员)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适龄非任课教师(教辅人员)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免试超龄教师能够自觉说普通话,达一级人数占总人数的35%以上。
2.中学及大中专院校适龄任课教师(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全部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达一级人数占语文教师总数的25%以上;非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人数占非语文教师总数的20%以上,达一级人数占非语文教师总数的10%以上。
(四)醒目位置至少有一条长期性宣传标语,且美观大方。
(五)档案资料整齐美观,内容真实,归档规范,项目齐全,查阅方便。
(六)学校名称用字规范。
五、评估准备
(一)时间:一所学校评估时间为半天
(二)场地:1.汇报、座谈;2.教师口试;3.学生口、笔试在课堂进行。
(三)材料资料:汇报材料5份;全体教师花名册(项目:姓名、出生日期、所任学科、普通话成绩);小学五、六年级学生花名册(原始);中学二年级学生花名册(原始);大中专院校二、三年级学生花名册(原始);公文、公章、名片、简报、刊物、制度、措施、课表、教案、作业、试卷、活动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