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五十忌
2007年09月24日 11:21:07 来源:新乐市实验小学 访问量:311次
一、教师上课时,忌:
1、说方言土话。
2、无故趴在桌子上,坐在椅子上讲课。
3、目无表情,板着面孔上课。
4、带着情绪上课,拿学生出气。
5、喝水抽烟,随地吐痰。
6、讲话声音小,板书潦草。
7、讲错了不认错,遮遮掩掩。
8、不能正视学生的现状,总和以前学生比。
9、抱怨学生以前的教师没把学生教育好。
10、只管自己教学,不管组织教学。
11、填式,满堂灌,不启发,不诱导。
12、总叫固定的几个人回答问题。
13、东拉西扯,离题万里。
14、上课迟到,下课拖堂,上课离开教室。
15、随意占用自习课和课外活动时间。
16、乱订学习资料。
17、衣冠不整,言行不雅。
18、衣服过于新潮。
19、上课没有准备,讲课不流畅。
20、上课酒后失态。
21、对作业只布置不批改,只检查不讲评,对考试不讲评。
22、只教给学生知识,不教给学生方法。
23、上课浓妆艳抹。
二、处理学生问题,忌:
24、用粉笔头掷学生。
25、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6、侮辱谩骂学生。
27、让学生随意停课。
28、在公开场合拿学生的缺点或犯过的错误开玩笑。
29、主观武断,偏向偏袒,处事不公。
30、私拆学生信件或转交学生家长。
31、利用上课时间长时间批评学生。
32、以告家长为由,威胁学生。
33、打击报复对自己有意见的学生。
34、教师在全体学生面前,做有损学生自尊心的事。
35、说讽刺指责家长的话。
36、当面揭老底,翻旧帐,挫伤学生自尊心。
37、当众指责男女学生交往。
38、没收学生用品不归还。
三、对待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忌:
39、撕本、撕卷子。
40、过分使用反语讽刺、挖苦学生。
41、不能一视同仁。
42、单纯以分数衡量学生好坏。
43、否定学生进步,打击学生积极性。
44、在学生面前说气话、撂挑子的话。
四、处理和学生家长关系时,忌:
45、对犯错误的学生大事小事叫家长。
46、在家长面前讽刺、挖苦学生。
47、在批评学生时,连家长一起批评。
48、做家访时只是单纯告学生状。
49、索取家长礼物。
50、让家长为自己办事。
编辑:安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