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有关事项的
补充通知
冀教语函〔2008〕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
为保证我省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河北省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
下。
一、赛事安排
省选拔赛分初赛和复赛。初赛共4个项目,分别为自备篇目
诵读、指定篇目诵读、综合知识问答、即兴演讲。初赛后每组总成绩的前6名选手进入复赛。复赛项目为才艺展示。
二、比赛项目
(一)自备篇目诵读分值比例27%,限时1-2分钟。
(二)指定篇目诵读分值比例30%,限时2-3分钟。
指定篇目均选自《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以下简称《读本》)。教师组以《读本》的晚晴篇、壮岁篇为主;大学生组以《读本》的大学篇为主;留学生组以《读本》的小学篇(Ⅰ、Ⅱ)
为主;社会人员组以《读本》的中学篇(Ⅰ、Ⅱ)为主。
(三)即兴演讲分值比例30% ,限时1分钟。抽签决定演讲题目。
(四)综合知识问答分值比例3%,每题限时30秒。
题型为词义解释题和选择题。词义解释题:要求选手现场解释词义,词语在选手抽到的“指定篇目”中选取。选择题:内容为综合素质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
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留学生组的选手只考察综合素质知识。
题量设定:教师组、大学生组和社会人员组设词义解释题2道、选择题2道;留学生组设词义解释题1道、选择题1道。
(五)才艺展示
分值比例10%,限时3分钟。选手的才艺展示应是与中华
传统文化或少数民族风情相结合的非语言类的才艺。
三、视频制作要求
各市语委办要在参加省选拔赛时将选手的参赛视频资料上报
省语委办,以便于网络宣传及参加全国预赛。全国预赛将以视频形式进行,无视频资料,则视为自动弃权。
提交视频资料的具体要求:
1.内容:古今经典诗文(可节选,应标明篇名与出处)。
2.时长:3分钟(其中诗文诵读2分钟,自我介绍1分钟:含选送地区、年龄、职业、特长等信息,突出个性风采)。
3.制作格式:WMV格式,长宽为320*240,大小在
四、其他
1.省部属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及网上报名的选手统一参加驻地设区市的比赛。省部属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由各设区市联系;网上报名的选手由省统计后按属地分配到各设区市,各设区市通
知选手参加本市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是“无戏剧、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如
果发现有违参赛条件的选手,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3.各设区市均须组队参加省选拔赛,不得弃权,并明确1位
负责此项活动的具体联系人,联系人的姓名、电话、邮箱务于8月底前报我办(电话:****)。
4.为搞好此次活动,省语委在“河北语言文字网”上开辟了
“热点专题”之“经典诗文诵读”专栏,有关活动的信息,请登
陆网站查询。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