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制度
1、搞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人有责,学校领导和教师都要增强安全保卫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晚上值班人员要按值班表认真值班,值班时间自当日上午七点至第二天上午七点半;值班人员要保证晚上在校睡觉,做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履行好交接班手续;要保证电话畅通;负责临时处理学校和学生的突发情况和上级机关的紧急通知等事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落实。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和检查工作。
4、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因失职出现失盗、失火等事故,要依照新乐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事故追究制度》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5、严禁一切形式的赌博活动,上班时间和晚上11点半以后禁止在学校打牌,一经发现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