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家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安全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安宁幸福,关系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拥有量大幅增加,在享受现代交通工具带来便利的同时,惨痛的交通事故也不断发生,给一些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刻不容缓。每年,全市中小学都要进行“安全教育月”活动,组织了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希望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思想,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培养文明交通习惯。在此要求同学们做到:
一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执勤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管理和指挥,严格按照各行其道的原则,骑车应走非机动车道,走路应走人行道。
二 不乘坐没有安全标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假牌证以及报废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车辆。乘坐出租车时,要右侧上下车,不要在车行道上打出租车;乘坐长途汽车时检验合格的车辆,不要乘坐各类农用车;乘车时,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在高速公路上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三 骑自行车时做到不带人、不相互追逐、不曲线行驶、不扶肩并行、不攀扶其他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四 汽车经交叉路口,应按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标线所指示得方向行驶、停车;车辆停放,应按指定场所秩序停放整齐。
五 骑车、走路遇有交通信号灯的应遵守信号指示,做到红灯停、绿灯行,有箭头灯的按箭头方向行进。
六 在公路上行走,不成群结队,不边走边看书,不在道路上嬉闹、玩耍、斜穿、强行拦车;横过道路时要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和穿越绿化带。
七 经过铁路道口时,要注意瞭望,应“一停、二看、三通过”;在雪雾天和夜间,行车走路最危险,车流路况先看清,集中精力再慢行。
希望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用言传身教来影响和教育子女,让孩子在安全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中学习生活。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学生交通安全,帮助支持学校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文明活动,为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为开创新乐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共同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新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