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学校与师范学校联合成立党支部,直属教育局党委领导,1989年成为独立的党支部。
校党支部对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依靠全校教职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研究决定学校的改革、建设及教学、教研、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规章条例和其它重大问题。
4.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工作;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思想政治方向。
6.领导学校工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协调这些组织与学校各方面的关系,支持它们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